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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1 21:55:42

  星空体育app下载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7,70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49,540.80元(含税)。2023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已形成电视节目制作与销售、影视技术服务和设备租赁、影视剧拍摄、影视拍摄基地经营、媒体广告代理、基金投资与管理等多平台业务发展局面。

  公司影视业务主要包括电视节目制作与销售、影视技术服务和设备租赁、影视剧拍摄业务。

  该业务以超高清/高清纪录片、电视栏目和电视活动的策划、投资、制作、运营和管理为核心,业务涵盖超高清/高清纪录片、大型活动及电视栏目的制作、组织和运营。公司多年来与总台及国内外各媒体平台密切合作,同时扩展与各部委、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的合作,参与制作多部高品质、高影响力的电视纪录片、栏目。近年来,公司逐步构建全媒体格局,拓展新媒体宣推及融媒体运营,策划多场现象级融媒体活动,实现融媒体业务快速发展。

  公司为电视剧、纪录片、栏目等电视节目提供包装、剪辑、调色、播出版制作等服务,多年服务央视,总台成立以来,公司全力配合重大宣传报道,服务各类大型晚会及活动,不断提升新媒体业务服务水平。同时,公司为国内外政府部门、组织机构和知名大型企业摄制形象宣传片。

  影视前后期技术服务主要是为影视行业各类节目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包括设备、机房和演播室运维等技术服务。作为总台准制作岛和技术设备、技术服务的固定供应商,公司拥有一支成熟的技术运维团队,每年保障公司制作、技审及通过专属节目传输通道在央视入库播出的节目上万小时,保障承接的宣传任务安全、优质播出。近年来,公司紧跟总台步伐,以技术立本,以内容创制为方向,由后期技术公司向全流程多门类制作公司升级,推进业务转型,实现跨越式升级。

  设备租赁业务方面,公司现有大量超高清及高清前后期制作设备,可为超高清及高清电视连续剧、数字电影、专题纪录片、大型转播活动等提供技术服务和设备租赁。

  该业务主要包括影视剧代理发行、投资制作,以及公司媒资资源的销售。公司近年来对影视剧拍摄投资持审慎态度,业务重点专注于利用已有影视作品资源,建立以内容产品为核心的业务执行调控体系,发行公司历年投资制作和引进的电视剧、纪录片、电视栏目等影视作品。

  该业务主要包括总台科教频道及农业农村频道的整频道等广告资源的承包经营。近年来,公司面对传统电视广告市场的萎缩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努力优化广告经营模式,通过联合制作合作方式,推进多元化经营,尝试从传统媒介销售型广告公司向全案全功能广告公司转变,构建立体营销格局,联合制作设计运营了一批大小屏联动、线上线下同构的精品广告营销案例。

  公司旅游业务主要为无锡影视基地和南海影视城的影视拍摄基地经营,主要收入来源为旅游门票,还有园内经营、文创产品、影视拍摄收入等。

  无锡影视基地位于无锡太湖之滨,占地1,000余亩,由三国城、水浒城、唐城三大景区组成,聚焦开发特色影视文化旅游项目。无锡影视基地拥有体现秦汉、唐宋建筑风貌的仿古建筑群体,还拥有老北京四合院、民国码头和街道等明清、民国时期影视场景。景区内风景秀美,举办特色活动,上演精彩演出,开发系列文创产品,受到游客广泛好评。影视协拍近年来接待过《那年花开月正圆》《大明风华》《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梦华录》《奔跑吧》等多个影视剧组。

  南海影视城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社区,占地近1,500亩,景区由天朝宫殿区、江南水乡区、港澳文化区、休闲游乐区四大部分组成,业务集影视拍摄、休闲旅游、研学教育、户外拓展、婚纱摄影、品牌展示为一体。近年来,景区经营以“旅游+”为核心,成功打造了旗袍文化节、功夫美食节等品牌活动,结合央视动漫IP打造动漫主题乐园。

  公司从2018年开始涉足文化产业基金及投资业务,成立全资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视融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股中视星选客(佛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与设立的中视融合(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配合推进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国视融媒主要聚焦于融合媒体产业、IPTV等特色细分行业的投资和布局。截至目前,中视传媒和国视融媒共参与两只专项基金和两只融媒体产业基金的设立和募集工作,配合推进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的后续管理工作。

  2023年,大模型、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成为热点,传媒、影视、旅游等行业有序出台多项政策监管指导意见,行业发展更加规范。

  2023年,行业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规划备案和内容审查,加强“注水剧”治理,加快制定《网络微短剧创作生产与内容审核细则》等规范要求,突出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问题。剧集市场活跃度提升,影视公司和长视频平台从追求流量、亏损换市场,向全力推动提质增效、追求发展质量和投资效率转变,并加大力度扶持精品短剧。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虚拟人、人工智能、实时互动技术的不断迭代和发展,新业态与新模式快速涌现。大模型、人工智能技术已逐渐进入影视、游戏、音乐等泛娱乐领域,新技术赋能应用,提高了视频生产、剧本写作、特效生成等方面的效率,智能创作的内容生产模式成为发展新趋势。

  2023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颁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等规章制度,严管商业广告播出,加强广告监管领域行风突出问题排查治理。

  2023年,传统电视广告市场继续承压,移动端社交平台成为主要流量阵地,以抖音、快手、小红书为代表的短视频和社区成为广告主增投的主要平台。根据CTR(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广告市场同比上涨6.0%,其中电视广告刊例花费同比下跌0.2%,影院视频广告花费同比上涨21.9%。根据QuestMobile(北京贵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数据显示,2023年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7,146亿元,同比增长7.6%。多元化经营、精准营销、数字化转型是传统广告行业的转型机会,广告渠道和媒体资源也将不断丰富,以满足不同广告主多元化、定制化的营销需求。

  2023年,文旅行业迎来复苏,中长期增长趋势向好。多项文旅政策规划出台,从税收减免、金融支持、行业补贴、审批管理等多个层面积极为行业纾困解难,引导文旅市场向优发展。疫情后补偿性消费导致文旅市场强势反弹,淄博烧烤、贵州村超、哈尔滨冰雪旅游等成为网红目的地。据文旅部数据,2023年国内出游人次48.91亿,同比增长93.3%;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4.91万亿元,同比增长140.3%。

  《“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充分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科技创新成果,升级传统旅游业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旅游业从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文旅与社交媒体、短视频、直播、达人经济等结合,体现了互联网、数字经济与传统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虚拟现实技术有望赋能数字建设、智能导览等新场景,为传统文旅和文化内容带来全新沉浸式体验,推动旅游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中国资本市场砥砺前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证券市场推动健全多元融资支持机制,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法规体系,规范发展、扶优限劣将成为私募行业发展的重要路径。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按照董事会总体要求,紧抓市场复苏机遇,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多措并举搞经营、周密部署强效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向好发展,实现全年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2023年度,公司整体经营稳中有升,影视业务持续盈利,广告业务扭亏为盈,旅游业务营业利润实现大幅增加。公司参与投资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华惠新”)和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国视”)直接和间接持有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看股份”)的股权,海看股份于2023年6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投资收益大幅增加,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指标较上年同期均大幅增长。

  报告期,公司影视业务收入616,807,300.8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9%,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0.20%。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视北方积极落实总台深化内容生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持续加强与总台的合作,完成总台17个频道的栏目和节目的制作及技术服务工作,完成总台多部电视剧播出版的包装和制作,以及多场大型晚会的制作任务。中视北方围绕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参与制作总台《习的文化情缘》《行进中的美丽中国》《乡村振兴中国行》等重点节目,并不断提升新媒体业务占比,承揽大型融媒体直播《诗画杭州》、科普节目《顶级实验室》等创新项目。与此同时,中视北方加快开拓外部市场,承揽《国和一号》《海尔新年科技盛典》等重点社会项目。报告期内,中视北方承制的《清澈的爱 只为中国》荣获第三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人类碳足迹》荣获2023年“纽约国际电影电视节”纪录片类银奖,各类节目共收获20余项国内外奖项。

  公司北京分公司在服务总台多个频道常态化栏目制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与总台各节目中心的合作,倾力打造精品力作,参与制作了大型系列纪录片《寻古中国·云梦记》,推出了原创微纪录片《青春·手艺人》,承制了纪录电影《北京人,人类最后的秘密》并在法国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隆重举行了超前首映式。北京分公司以节目创制、融合传播为抓手,利用台内台外资源,打造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春节戏曲晚会》《喜剧的喜聚》《中国土特产大会》等项目,设立了《共同富裕观察点》、推出了《观察点日记》等品牌节目。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部门设置,提升创制能力,参与创制《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首届青年京剧演员大会》《酷跑大会》等活动。公司继续加强库存剧销售,针对不同平台制定销售策略,努力获取更多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影视业务整体稳定开展,但影视业务收入略有下滑。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行业阶段特点,公司努力降本增效,影视业务毛利率上升,营业利润小幅增长。

  报告期,公司广告业务收入320,513,319.0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57%,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14.51%。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视广告继续承包总台科教频道及农业农村频道全频道广告资源,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CCTV强农品牌计划”等重点资源为抓手,集中投放专题广告和推广特项资源,维持优质客户。中视广告通过增加频道联动性,优化资源突出优势,以特别节目联合制作模式带动广告销售,深度开发《中国诗词大会》品牌价值,取得IP衍生品开发权利。此外,中视广告顺应广告内容化趋势,以定制系列短视频内容方式,推进新媒体业务发展;以内容营销为切入点,做到“品牌策略+创意设计+营销推广”一站式服务,持续加力从媒介型广告公司向全案型广告公司转型。

  报告期内,传统电视广告市场仍然承压前行,公司广告业务收入不及预期,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由于本期广告经营成本降低,广告业务净利润较上年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公司旅游业务收入175,259,819.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6.48%,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96.85%。

  报告期内,公司无锡、南海两景区紧抓旅业复苏契机,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品质+体验”双提升战略。景区创新“旅游+”经营模式,推出沉浸式旅游体验项目,优化创编精品节目,挖潜央视动漫IP,加大旅游产品、文创产品开发,通过经营创新增加游客的游园体验。景区不断拓展营销方式、加强推广力度,借助大型赛事活动、大V直播间等渠道提升景区知名度。同时,景区做好内功,持续完善智慧景区建设,打造数字化运营平台,以此优化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国内疫情逐步平稳,旅游市场整体复苏,公司旅游业务借势恢复良好,旅游业务收入和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报告期,公司基金咨询及基金管理业务收入1,351,549.4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13%。

  报告期内,公司参投的朴华惠新和朴盈国视基金所直接和间接投资的海看股份已在创业板上市,公允价值产生大幅变动,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也大幅增加。同时,公司投资的基金所投个别项目退出也产生了一定收益。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由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包含未实现现金流入的投资浮盈204,204,864.16元,公司拟按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90,689.63元的32.30%比例派发现金红利,此方案符合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7,543,502.0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7,70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49,540.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9%。2023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为积极响应监管号召,提高股东回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可决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事项,包括是否实施中期分红及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制定中期分红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271,189.28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8,749,540.8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当前,公司所处的传媒行业正处于媒体融合快速发展、行业全面转型升级的新时期,行业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影视业务、广告业务、旅游业务等,经营工作正处于恢复阶段。面对行业阶段性特点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多措并举促进主营业务稳定发展,并加强对新业务星空体育app下载、新模式的探索,日常经营资金量需求较大。

  2023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14,904,025.6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271,189.2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90,689.63元。

  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包含未实现现金流入的投资浮盈204,204,864.16元。由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量需求较大,公司拟按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90,689.63元的32.30%比例派发现金红利。此方案符合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稳定发展主营业务,强化拓展创新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从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保证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表达意见和诉求。

  公司将继续按照董事会战略部署,坚持效益导向、市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加强对新业务、新模式的探索,积极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全力做好经营创收工作,努力提升经营效益,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实现对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视传媒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视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伟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薛燕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鞠硕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1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信永中和拟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审计服务报酬为6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用。审计服务报酬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以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对选聘程序、选聘文件、应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审核与监督。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支付其2024年度审计服务报酬65万元(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用,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有助于实施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是公司保持业务稳定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根据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24年度与关联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等开展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包括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等)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包括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就版权转让项目、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广告经营项目、制作项目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业务合作。截至报告期末,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各项业务的实际交易金额为: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51,762.38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2,211.63万元,广告经营业务28,077.61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与其他业务599.28万元,累计交易金额82,650.90万元,总体控制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框架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117,600万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65,420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3,000万元,广告经营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48,000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与其他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1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前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定期报告为准。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音像制品出租;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家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金银制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卫星通信服务。

  关联关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股东,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为国内外影视剧组摄制影视节目提供场景和设施服务;艺术景点的游览服务。

  关联关系: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电影发行;演出经纪;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数据处理;从事文化经济业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旅游信息咨询;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文艺创作;市场调查;工艺美术设计;模型设计;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制作;翻译服务;租赁机械设备;票务代理;物业管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乐器、照相器材、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关联关系: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国家广告产业园区)主楼A座六层601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玩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文艺创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影扩印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贸易经纪;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翻译服务;版权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

  关联关系: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视科华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电视剧制作;电影发行;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演出经纪;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公共关系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中国环球广播电视有限公司为中央电视台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网上贸易代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数字出版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出版软件的销售,数字出版硬件的销售,数字出版咨询,体育会展服务,自有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管理,餐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体育赛事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关联关系:国际传媒港(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烟草制品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摄影扩印服务;服装制造;打字复印;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关联关系: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影制片;文艺创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科普宣传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服装服饰出租;租借道具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品牌管理;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

  关联关系: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2号楼5层502、503单元

  主营业务: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关联关系:鹿鸣影业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艺表演;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日用品、工艺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乐器、照相器材、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影摄制;租赁摄影器材;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数据处理;版权贸易;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电脑图文设计;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摄影服务。

  关联关系:央拓国际融合传播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文化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文艺创作;舞蹈培训;声乐培训;礼仪服务;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调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体育咨询;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翻译服务;版权转让服务、版权代理服务、著作权代理服务;版权贸易;销售工艺品、玩具、电子产品。

  关联关系: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星空体育app下载,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设计;个人经纪代理服务;包装装潢设计;销售服装、机械设备;租赁服装、机械设备。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广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全国;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含文化、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换服务;承接电视高科技和电视系统工程项目的开发、咨询、协作、服务;组织国内外电视业务交流和培训;承接电视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销售电视专用设备、电工器材;空白磁带及租赁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日用品、服装、通讯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关联关系: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股东,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电视剧发行;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版权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翻译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家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大数据服务;通用设备修理。

  关联关系: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视频发稿、视频直播、特别节目定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电视节目的创意、策划、组织;电视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组织文化技术交流活动;广告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活动;广播电视设备租赁;品牌推广及相关生产品开发;广告制作、代理、发布。

  关联关系:环球国际视频通讯社有限公司为中央电视台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文化娱乐业;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房屋租赁;音像制品的租赁;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许可经营项目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文艺创作与表演;设计、制作国内外电视广告、代理自制广告的发布;电视节目(广电部批准的)及音像制品的版权代理;音像制品的销售。

  关联关系:深圳中视国际电视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计算机维修;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广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视广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涉外调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软件外包服务;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外卖递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金银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玩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

  关联关系: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零售出版物;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演出经纪;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翻译服务;商标代理;文艺创作;工艺美术设计;组织体育赛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招标代理;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I 、II类医疗器械。

  关联关系:光华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影视策划;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租赁;企业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

  关联关系:北京发现纪实传媒有限公司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实际控制,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星空体育app下载,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电视综艺节目的咨询、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承办与电视艺术有关的演出、宣传、培训、比赛;宣传品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维修家用电器;家居装饰;技术开发;销售家具、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租赁舞台设备;舞台艺术设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影视器材设备的租赁、销售;道具的设计、租赁;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货物进出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节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视科华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文艺创作;舞蹈技术培训;声乐技术培训;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调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翻译服务;销售服装、鞋帽、金属材料、工艺品、珠宝首饰、电子产品、文具用品。

  关联关系: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控股子公司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足浴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理发服务;艺术品进出口;网络文化经营;营业性演出;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文艺创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洗车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刀剑工艺品销售;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艺术品代理;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贸易经纪;版权代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日用品销售;日用品出租;办公用品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装服饰零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办公服务;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酒店管理;品牌管理;棋牌室服务;停车场服务。

  关联关系: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

  关联关系:北京科影传媒有限公司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实际控制,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服装、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摄影扩印服务;专业承包;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文艺创作;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棋牌及高尔夫球场经营)。

  关联关系:中视科华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销售、购买电视节目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的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向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提供专业广播级影视制作设备租赁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以及影视剧后期制作、频道及栏目包装等技术服务,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相关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开展节目制作,并将制作成品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销售给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制作销售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制作销售业务发生时订立销售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需向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租赁费。

  交易各方将依据节目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并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其中,公司出售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出让类似产品的价格,公司购买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从无关联第三方处受让类似产品的价格)。

  对于设备租赁交易,其价格在考虑设备的折旧、维修维护、资金占用费及其它相关成本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该等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类似设备租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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